從人人追捧到階下囚“廣東第一美女毒梟”的風云往事
“我有罪,我是國家的罪人!家庭的罪人,我對不起我的女兒!”說出這話的是“廣東第一美女毒梟”。當時她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死刑。
2004年,當她的處罰下來后,她并不埋怨過任何人,因為人生的十字路口上的抉擇都是自己做下的決定。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可是對于她年幼的女兒卻是滿懷歉意,實在放心不下她。
而一個帶著幼女的母親又是怎樣一步步邁入販毒養(yǎng)活女兒的道路呢?
1973年,當方曉紅出生在貴州開陽縣的貧困山區(qū)中,父母一看是個女孩子也并沒有在意著。

方曉紅家里的兄弟姐妹眾多,她既不是長子又不是幺兒自然不會有多么受寵。加上家中是以種田為生,認為只要有口飯,讓女孩子識了字就是對女孩子最大的優(yōu)待。
從小方曉紅的性格雖然算軟弱但是也極為懂事的,當她看到其她的早早輟學的女孩子們給家里補貼家用。她也希望可以盡一份微薄之力。
可是一個十五歲的小姑娘收拾了幾件衣服出門進了一個黑廠又能掙到多少錢呢?勉強養(yǎng)活自己罷了。
當她聽到歌舞廳招服務(wù)員工資待遇從優(yōu)后,瞬間心動了。盤算著自己能掙多少,攢多少給家里。

可是她不知道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都已經(jīng)標好了價格。這一次她貪圖捷徑卻成了她走向萬丈深淵的開始。
魚龍混雜的歌舞廳,總是會有人看方曉紅年輕漂亮不僅對她進行言語上的騷擾,而且想動手動腳。
這個時候老套的英雄救美總是十分實用的。一個周姓的混混依照這個方法成功俘獲美人的芳心。
兩人陷入熱戀之中周某經(jīng)常在歌舞廳里等著女友下班,經(jīng)常給方曉紅制造許多小浪漫。幸福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周某疑神疑鬼,脾氣暴躁的本性也在相處的過程暴露無遺。
那天,方曉紅因無法婉拒一位文質(zhì)彬彬的男子的一再禮貌的盛情邀請共舞了一支。周某手下的混混見狀立馬跑去打小報告。
“你他媽敢動老子的馬子?!北┢獾闹苣沉ⅠR殺到歌舞廳一拳頭揮在對方臉上。周某也因此被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

離開了周某的方曉紅很快又與其他的混混們廝混在一起。沒有錢的幾人,為了快速搞錢出來一個餿主意——決定騙婚賺錢。
出于對狐朋狗友們的信任,在他們的幾番保證之下也是相信了他們??墒钱斔换ㄎ迩гI下的老光棍看的很緊也沒人過來幫忙時,她知道她的“朋友們”欺騙了她。
三年間,她飽受非人般的折磨,而且老光棍對她的看守很是嚴密。萬幸的是,她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幫助逃出那個地獄。
回到家鄉(xiāng)后的方曉紅極力隱瞞著她的過去,父母看她的年紀也不小了為她介紹了一個公職在身的大學生。雙方都對彼此十分滿意,準備年后成婚。
本來照這樣發(fā)展下去,方曉紅應(yīng)該會有一段順遂平靜的人生,結(jié)婚生子,夫妻恩愛,白頭偕老。
可是當方曉紅因為心中對于前男友周某的愧疚來到監(jiān)獄探望并向她分享了自己的喜訊,以為他會祝福自己。
等來的是周某暴跳如雷:“你要是不跟那個大學生分手,等我出來了,我讓你全家好看,到廣州去,做啥都比嫁人強,到時候我來找你!”

方曉紅不敢不聽周某的話,卻也不想聽周某的話。她為了家人的人身安全忍痛與那個男孩子分開,但是也怕周某真的出獄找到自己來到了浙江。
正值大好年華的方曉紅,有著美妙的歌喉與靚麗的長相,她很快在歌舞廳扎下了根,成為臺里的臺柱子。
名利雙收的方曉紅也漸漸沉溺在紙醉金迷中,富商土豪們一擲千金讓方曉紅心中暗自得意。她的存款逐漸豐厚起來。
而她的吸金能力也吸引來一條毒蛇的暗中窺探。當富商費某因為去外地發(fā)展時,土豪周某卻另有她歡了。
接連的壞消息讓方曉紅心中受挫,當再一次邀請周某游玩被拒后,方曉紅的鄰居適時出現(xiàn),聲稱有好東西一起分享。

當方曉紅發(fā)現(xiàn)是毒品時,是非常拒絕的??墒墙?jīng)不住鄰居的一再勸說,加上內(nèi)心的惶恐憤恨諸多情緒的交雜。
而方曉紅也是在日日的自我放縱與麻痹中,不知不覺將自己的大半身家都用來與鄰居換毒品。
在此期間,不甘寂寞的方曉紅也是很快找到了新歡,高大帥氣的形象再加上一擲千金的財力,瞬間填補了金主的位置。
當方曉紅真的認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富豪時,才發(fā)現(xiàn)新歡葉某只不過是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騙子。之前的種種行為,只是為了得到自己,好吃軟飯。
而自己的存款在一點點的坐吃山空后,方曉紅火速逃跑了。在途中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大十歲,方曉紅又迅速就墜入愛河。
兩人坦誠過往,決定共同攜手邁入婚姻的殿堂?;榍暗奶鹈叟c婚后孩子出生后的冷淡形成對比。

隨著時間的流逝孩子的出生,身材的的走樣,美貌的流逝。丈夫的也漸漸夜不歸宿,最后直接消失不見了。
面對自己年幼的女兒,方曉紅下定決心要養(yǎng)活她??墒敲烂膊辉诘乃胫匦氯ジ栉鑿d卻也是回門無路。
于是她就想到了高利潤的違法犯罪的活動——販毒。2002年11月間 ,方曉紅從廣州購買了900克毒品,分七次售賣。
前幾次的順利讓她放低了警惕,可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在2002年11月18日,在雙方交易的時候,方曉紅被公安機關(guān)當場抓獲。
按照《刑法》規(guī)定,只要販毒量在50g以上,要判15年以上徒刑,而方曉紅的販毒量遠超50g,2004年被判處死刑。

臨行前她將自己寫下的懺悔書交給管教后,交代一切之后,穿上一套白色的襯衫和齊膝褲,她說:“穿上它,我要清清白白的走!來世好好做人!”
2004年6月25日,方曉紅的生命被定格在30歲,而她也是福建省第一個被注射執(zhí)行死刑的犯人。





